小琉球幸福民宿  
幸福約定
很開心我們民宿的網站能吸引到您,我們非常歡迎您有機會能到小琉球旅行但是我們有一些守則,
希望您能仔細閱讀再決定是否向幸福民宿預約房間。

注意事項:
1. 收費計算方式:套裝服務費用(已包含住宿費用) x 人數 = 應附金額 (人頭計價方式)
2. 請勿於房內吸菸、飲酒、吸毒、賭博或炊煮。
3. 休息時間請勿大聲喧嘩,若您有早起習慣也請放低聲量以維護住宿品質。
4. 請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,如有遺失恕不負責,尚請見諒。
5. 離開房間前,請隨手關閉電燈及冷氣及鎖上房門,退房時請務必繳回房間鑰。
6. 進房時間為下午兩點半;退房時間為上午十一點
7. 若您提早抵達或退房後,可將行李寄放置客服中心。
8. 小琉球地形上下起伏,騎乘機車時請放慢速度,留意老人小孩及接犬貓,請務必遵守
9. 建議攜帶防曬乳液、遮陽用帽子或太陽眼鏡、熱血短褲、防滑拖鞋、手電筒,會暈船者請自備暈船藥。
10. 小琉球旅遊型態請盡量以輕便穿著,方便為主。

訂金退款說明:
1. 7 天內退房,不退訂金 (大量訂房則以14天內)。
2. 7 至 14 天內要求退房者,退訂金五成或延期乙次,延期為三個月為限 (大量訂房為 14 至 21 天內)。
3. 15 天前要求退房者,全額退回訂金 (須扣除 100 元手續費) 或延期乙次,延期以三個月為限 (大量訂房為
    20 天前)。
4. 住宿當日逢颱風、地震等天災不可抗拒因素 (以縣政府頒布狀況為準則) ,可退全額訂金 (需扣100元手續
    費) 或保留六個月。
5. 颱風警報已解除或天氣狀況仍屬惡劣時 (如豪大雨) 或疑似有颱風之跡象時,保留其訂房但不退訂金,且
    須於住宿前三日中午12點前提出,逾時或當日提出視同取消(房客欲堅持退回訂金,則扣除訂金五成)。
6. 訂金不限訂房個人使用,可轉供他人使用。延期期間請自行安排好日期再次訂房(不限原訂房型) 即可。
7. 大量訂房定義為單次訂房為4間 (含以上) 者。

匯款資料:
1. 匯款郵局:琉球郵局;代碼:700;匯款戶名:劉宗修;匯款帳號::0071673-0142004
2. 訂金匯款後請來電 0921207560 告知我們以利盡速為您查詢與保留房間
3. 取票專線為 08-8614504此電話為取票專線,訂房請勿撥打
4. 三歲以下兒童需自行在民營交通船售票口購買保險票 (新台幣100元),
     而我們的套裝服務不對三歲以下兒童收取任何費用。